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
《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已经2016年8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省长 尹力
2016年9月1日
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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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-03-10 0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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